注冊巴拿馬公司后能否在其他國家開展業務?答案是肯定的。但這一過程需遵循國際商業規則、目標國法律及巴拿馬本土法規,同時結合業務類型設計合理的運營架構。
巴拿馬公司開展跨國業務的法律基礎
1、公司法賦予的全球經營權
巴拿馬《公司法》未限制公司業務地域范圍,注冊后的公司(如S.A.或S.R.L.)默認具備全球經營資格,可在任何國家以合法形式開展業務。
2、業務形式靈活性
直接運營:以巴拿馬公司名義在目標國家設立分支機構、辦事處或子公司。
代理/分銷模式:通過當地合作伙伴或代理商銷售產品/服務,降低合規成本。
跨境電商:利用巴拿馬公司作為中間控股平臺,通過線上渠道觸達全球市場。
目標國家市場準入的核心要求
1、注冊與許可
常設機構(PE)風險:若在目標國家設立固定營業場所(如辦公室、倉庫)或派駐員工超過一定期限(通常6個月),可能被認定為“常設機構”,需在當地注冊并納稅。
行業許可:部分行業(如金融、醫療、教育)需申請專項許可證。例如:
歐盟:若提供金融服務,需申請MiFID II牌照;
中國:外資企業需通過商務部門審批,并滿足負面清單要求。
2、稅務合規
雙重征稅協定(DTA):巴拿馬與約30個國家簽訂DTA(如西班牙、墨西哥),可避免利潤重復征稅。若目標國家未與巴拿馬簽DTA,需通過轉讓定價文檔證明交易公允性。
增值稅/銷售稅:在歐盟、加拿大等國家銷售商品/服務,需注冊當地增值稅號并申報。
預提稅:向目標國家支付股息、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時,可能需代扣代繳預提稅(稅率因國家而異)。
3、勞動與移民合規
外籍員工派遣:需為目標國家員工申請工作簽證(如中國需辦理《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》+Z簽證)。
本地化要求:部分國家要求外資企業雇傭一定比例本地員工。
實務建議
1、架構設計
若目標國家稅務高且合規復雜,可考慮在愛爾蘭、新加坡等低稅司法管轄區設立中間控股公司,利用稅收協定網絡優化稅負。
2、數字化工具
使用合規管理軟件(如Thomson Reuters ONESOURCE)跟蹤全球稅務申報截止日;
通過電子簽名平臺(如DocuSign)遠程簽署跨國合同。
3、本地化資源
與目標國家商會、行業協會建立聯系,獲取最新政策動態;
雇傭當地員工或外包合規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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